
由於昨天顧著看很火紅的"3 idiots",以致於忘了寫減肥日記。今天一併補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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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量體重,是50.6,與昨天相比瘦了0.6kg,很好!
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,今天也要繼續努力!
另外令人驚喜的是,我今天早上很順利的排便了。
因為我排便並不是很規律,有時蹲半天廁所還是擠不出東西,所以順利排便真的對我很重要啊!!!
超順暢的感覺真好!
好啦!接下來進入正題,來紀錄一下我今天吃的食物吧!
08:40 起床,先喝約300cc的溫開水
09:40 早餐-杏仁豆腐+7-11海鮮手捲1根
12:30 午餐-一碗香菇湯(當然是先把湯喝完)+另一根海鮮手捲
17:00 點心-三片蘋果
19:00 晚餐-依然是張媽媽煮的好喝香菇湯一碗+半碗白飯,紅糟肉、菠菜、豆腐
回家後肥肥小妹一直想叫我再吃東西,不過我忍住了。意志力勝!哈哈!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我是分隔線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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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床盥洗好之後,就是先量量體重啦!
今天的體重是50.5,只瘦了0.1kg,感覺好像喝點水就回來了。
不過沒關係,因為我們要打的是一場長期戰役,小勝小負都不代表最後的成敗,所以我還是要繼續堅持下去!
驗收日量的才算數。哼哼!
08:50 300cc的溫開水+1/3瓶的白蘭氏活顏馥莓飲
09:40 早餐-200cc奶茶+三明治一份
12:30 午餐-雞腿排便當(雞腿排我只吃2塊,其他讓我家師傅吃了。另外因為不是很餓,所以白飯我只吃兩口,但配菜的部分我有清空)
17:30 點心-龍眼10顆
19:30 晚餐-黑木耳露一瓶、滷味:玉米筍4根+黑輪一支+盒裝雞蛋豆腐半份+貢丸3顆+老闆娘送的幾支四季豆(本來還有一份冬粉的,後來我發現我吃不下了,所以只吃了兩口就丟掉了QQ)
今天晚餐吃得我有點撐,不知道會不會變成敗筆?希望當然是不要囉!不然我會很傷心的…
明天還是要繼續,就算變重點也不算什麼!
因為我相信我會《一定瘦》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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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最近晚上實在都吃太好,導致本來掉到4字頭的體重又悄悄的爬回了51這個數字。
這實在是太令人不敢相信了!我整個吃驚到快"烙ㄟˇ孩"
加上下個月初就要去參加我的好姊妹阿雯的喜宴,我實在是不希望留在照片中的身影看起來是如此的臃腫。
於是乎,我的超認真減肥計畫就要展開了。
從今天起算,到2011/9/2為止。來看看我到底能減掉幾公斤?
阿彌陀佛,玉皇大帝,眾神尊,上帝,真主阿拉,聖母瑪麗亞,拜託祢們保佑我吧!
今天我花了三個小時很認真的看完「一定瘦」這本書,我也將秉持著作者在書中貫徹的原則-先飲後食,飽了就停。
且不禁食,只更改進食的順序,希望我能夠真正的瘦到我心目中理想的體重及改善我的健康狀況。
10:00 早餐-鮪魚法國土司半份+常溫奶茶350cc
13:00 午餐-另一半的鮪魚法國土司+另一半的常溫奶茶350cc(因為份量太大一次吃不完@@)
17:00 芭樂四片
18:00 晚餐-一碗湯+半份鮪魚炒飯
期待明天量體重會有進展!!
加油加油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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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30~8:52AM 我做了一個很可怕的夢。
夢境中發生兩件事:
一件是銀樓失竊案,我也不知道這件失竊案跟接下來的夢有什麼關聯,
只是在失竊案之後,我家裡開始發生奇怪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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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是5/25,陽陽終於六個月囉!!
時間在過真的很快,想當初我還只是個挺大肚子的孕婦,
一轉眼我的小寶貝就已經出生六個月了!!
看著寶貝一天天成長茁壯,心中除了當媽的成就感,更多的是滿滿的感動與喜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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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發現了一個很有趣的現象。
我應該把「它」也歸類在孕婦的敏感程度裡。
本來應該已經把自己訓練得很獨立的我,開始變得依賴了起來,開始在獨處的夜裡抗拒一個人入睡。
原本睡著了就跟死了沒兩樣的我,卻似乎開始保留一部分的清醒意志在等待他回家。
而每天都見得到的另一半,卻總是在不經意時想起他。
最有趣的是:在想到他的時候,覺得空氣聞起來好像不一樣了,帶有種淡淡的甜味。
也會時常想起他之前說過的話,今天最讓我反覆咀嚼的就是記得我曾經對他說:『我覺得失去你的話,我就再也找不到比你更好的人了!
他聽到這句話時可愛的反應--他笑著說:應該是哦!』想到這裡,我的嘴角又不自覺得上揚了。
正是因為曾經失去過,所以讓我更懂得用心去感受與他相處的每一刻,也才讓我發現我是多麼的幸運,竟是如此的被珍視著!
看著別人還在愛恨情慾中翻滾糾纏,真的很慶幸我已經擁有了我最想擁有的,而不是空留遺憾。
或許同一套公式並不適用在每個人身上,真心的守候不見得能夠等待到心目中的「良人」為妳回頭﹙事實上,那個人也未必是良人﹚。
女人的青春真的好有限啊!如果浪費在不懂珍惜自己的男人身上說有多浪費就有多浪費,真的不值得。
如果一個男人真的愛妳,他就一定會對妳和妳們的未來加倍用心、也不會空口白話,而是實實在在的負起責任來!這種人,才是值得託付一生的人。
花言巧語,不過就是欺騙女人上鉤,用來釣魚的手段罷了!
真的很感謝上帝保佑我讓我遇到一個這麼好的男人,幸福變成人生中的調味料、日常用品,而不是許多人求之不得的奢侈品。
希望這份幸福可以一直延續下去,直至寶寶出生,然後帶給我們更多的幸福。
我相信,一定會的!
因為,我是如此幸福的與你共同生活著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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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繼承人:
指民法第一一三八條及一一四四條的規定,當一個人死亡時,如果沒有留下遺囑,即依本條規定以確定誰有權利取得遺產,而成為繼承人。法定繼承人有四個順位,必須注意的是,死者的配偶並不在這四個順位中,而是在一旁與四個順位取得權利的人一起分配財產,與不同的順位共同繼承時,分得不同的比例,且順位之間具有排他性,也就是第一順位有人,其他順位就沒有份,必須第一順位沒有人,第二順位才有機會分配,依此類推:
順位 |
法定繼承人 |
法定繼承人分配遺產的應繼分 |
配偶分配遺產的應繼分 |
一 |
直系血親卑親屬 |
第一順位所有人與被繼承人配偶均分 |
二 |
父母 |
被繼承人的父母分1/2 |
1/2 |
三 |
兄弟姐妹 |
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分1/2 |
1/2 |
四 |
祖父母 |
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分1/3 |
2/3 |
四個順位均無繼承人時 |
全部 |
直系血親卑親屬通常是指子女或依法收養的養子女,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關係是姻親,並不是這裏所謂的直系血親卑親屬。如果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前,子女已經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,則可由其亡故子女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。
子女交由他人收養,則此處第二順位的父母是指養父母而非本生父母,也就是在法律上子女交由他人收養後,除了血緣上不可分割的關係外,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不再有繼承或法定代理的關係。
以上資訊,提供給大家參考!轉載自: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2iN2hNCZGRmIhxUKEfytlssn/article?mid=224bubbling01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4)

知識問題 | 請問二尖瓣脫垂算是重大疾病嗎?
阿哥哥 ( 初學者 5 級) |
2009-05-12 23:24:19 |
2009-05-17 09:04:26 |
7 ( 共有 1 人贊助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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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友正面評價 100% ( 共有 10 人評價 ) [ 檢舉 ] bubbling01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14)

1209
又是我家肥肥小妹一年一度的生日!
不過今年和往常不太一樣的是...
bubbling01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5) 人氣(8)
哈哈~~~~~
恭喜統一獅三連霸達成!!!
遲來的正義啊!!!
爽!!!!!!!!
bubbling01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0)
不喜歡吵架
不喜歡冷戰
不喜歡你上班前"故意"忘記親我一下
bubbling01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4) 人氣(4)